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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職業(yè)技術學院2015年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確保我院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我院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學校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jiān)督,保障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guī)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延安職業(yè)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3950,在陜招生代碼:8142 。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yè)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疲
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延安職業(yè)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飘厴I(yè)證書
第四條 學院簡述:延安職業(yè)技術學院是國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yè)院校、陜西省示范性高職院校、“陜西省職業(yè)院校體育先進單位”、陜西省“平安校園”、交通部海事局“西部海員培養(yǎng)基地”、延安市委組織部“延安市實用人才培養(yǎng)基地”,延安職業(yè)教育集團理事長單位。學院占地756畝,總建筑面積25.5萬平方米,教學儀器設備總值7097.56萬元。擁有校內外實訓基地127個,其中有中央財政投資建設的專業(yè)實訓基地2個、省級區(qū)域性綜合實訓基地1個,省級高職教育實訓教學示范中心4個,有陜西省人社廳等職業(yè)技能鑒定站10個,F有教職工808名,其中專任教師561人,有碩士、博士學位教師87人,教授33人,副教授122人,具有企業(yè)工作經歷的“雙師型”教師186人。學院已建成九大專業(yè)群34個高職專業(yè),其中有中央財政支持的重點專業(yè)2個,省級重點專業(yè)6個,院級重點專業(yè)9個。目前,全日制在校學生8079名,網絡及成教學生2700人。學院與中國神華集團、陜煤集團等260余家知名大型企業(yè)建立了覆蓋全部專業(yè)的合作培養(yǎng)、定向
就業(yè)的長效機制。實行“訂單培養(yǎng)”和“定向培養(yǎng)”,學生“雙證書”獲得率在95%以上 。學院坐落在享譽中外的歷史文化旅游名城延安市。校園依山傍水,環(huán)境優(yōu)雅,設施嶄新,文化氛圍濃郁,交通十分便利,已成為陜西省及周邊省區(qū)青年學子學習職業(yè)技術、接受傳統(tǒng)文化熏陶的理想之地。
第五條 辦學地點
:延安市棗園 郵編:716000
學校網址: http://www.yapt.cn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宣傳部、紀委、招生
就業(yè)處、保衛(wèi)處、總務處、等部門組成。
相關部門職責主要有:
(1)招生考試錄取組(負責部門:招生
就業(yè)處)。主要職責:負責考生報考的組織工作;負責解答考生的有關問題;協(xié)調工作計劃的落實;負責錄取規(guī)則及開展錄取工作,負責錄取備案和錄取通知書寄發(fā)。
(2)安全保衛(wèi)組(負責部門:保衛(wèi)處 )
主要職責:負責試題保管、傳遞的安全;負責報考、考(測)試期間校園秩序的維護;負責考生在學院期間的其他安全。
(3)后勤保障組(負責部門:總務處 )
主要職責:負責考錄期間的后勤保障和服務工作。
(4)新聞宣傳組(負責部門:宣傳部 )
主要職責:負責網絡、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的溝通和宣傳。
(5)紀檢監(jiān)察組(負責部門:院紀委 )
主要職責:負責招生錄取全過程監(jiān)督;負責接待考生來信來訪;負責處理考生和家長反映的問題。
第七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
就業(yè)處,其職責是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決定。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網:http://yaptzs.university-hr.com/
招生咨詢電話:0911-8262812 8262811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在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guī)模內,根據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yè)生
就業(yè)等情況制定分專業(yè)、分類型
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后,由省教育廳下達省招辦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單獨考試招生僅在陜西省內開展,
招生計劃及專業(yè)以陜西省招辦公布為準。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條 申請參加高職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報名參加2015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已報名參加2015年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yè)教育單獨招生考試。并參加各市、縣(區(qū))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
第十一條 符合條件的考生必須于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根據省招辦公布的我院單獨考試
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意愿登錄省招辦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網址:www.sneac.edu.cn),向我院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二條 考生于2015年 3 月 12日至 13日 在我院招生
就業(yè)處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須考生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確認報名信息,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領取我院技能測試準考證。
第十三條 對普通高中學生入學申請者考核科目為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職業(yè)技能測試;對“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入學申請者考核科目為文化基礎+職業(yè)技能測試。
第十四條 我校于2015年 3 月 28 日對不同類型入學申請者進行專業(yè)技能測試。
考試方式:考試分筆試(文化基礎:
語文、
數學)和職業(yè)技能測試,總分500分。其中筆試分值為200分,職業(yè)技能測試分值為300分。
第十五條 我院于2015年 4 月 15 前將預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招辦 ,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
第十六條 預錄取考生于2015年 4 月 24 日持預錄取通知書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院注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第十七條 2015年4月29日至30日,由我院匯總預錄取學生名單上報省招辦,為已報到注冊新生辦理錄取正式備案手續(xù)。
第六章 錄取規(guī)則
第十八條 每位考生允許填報三個專業(yè)志愿和服從專業(yè)調劑志愿,按照專業(yè)志愿優(yōu)先的原則,根據該專業(yè)
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九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參考《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有關規(guī)定。
第二十條 學校對入學申請者按單獨考試招生成績匯總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辦法進行錄取。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依據陜西省財政廳、教育廳、物價局的文件精神,我院2015年學費標準為:財會、旅游類專業(yè)4800元/年·生、其他各專業(yè)5500元/年·生。
第八章 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二十二條 獎學金(學校每年獎學金覆蓋率超過40%)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2500元/年—3500元/年。
第二十三條 勤工助學:學校為貧困生提供勞動崗位并根據表現發(fā)放報酬200元-500元/月。
第二十四條 助學貸款: 我院屬于陜西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過6000元的助學貸款。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經我院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經省招辦公布生效。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guī)定為準,延安職業(yè)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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