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寧波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學習頻道 來源: 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2024-07-20 大 中 小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中長期教育規(guī)劃綱要精神,對接2017年高考綜合改革,推進實施我校海洋經(jīng)濟發(fā)展戰(zhàn)略,搭建與中學先修課程的制度銜接,選拔樂教適教的師范類學生,結合我校專業(yè)化的人才培養(yǎng)特色,探索適合我校的多元化的人才選拔模式,經(jīng)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批準,我校將在2016年進一步嘗試深化完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制度。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選拔優(yōu)秀生源。
一、選拔對象
選拔思想品德優(yōu)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培養(yǎng)潛質,有一定學科特長或特殊才能的高中畢業(yè)生。
二、報考條件
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報名資格,必須參加浙江省的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外省轉入浙江省的考生會考成績必須由考生本人向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申請認定后方為有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考:
1.報名考生須為選報一類考試科目的考生,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所有科目中(按11門科目計算,不含自選模塊)必須達到6A及以上,其余為C等(含)以上,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四項均為P等(含)以上。
2. 報名考生須為選報一類考試科目的考生,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所有科目中(按11門科目計算,不含自選模塊)必須達到4A2B及以上,其余為C等(含)以上,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四項均為P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專項條件之一者: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shù)學聯(lián)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lián)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lián)賽)中獲得省級賽區(qū)競賽三等獎(含)以上。
(2)科技創(chuàng)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三等獎(含)以上;或獲得發(fā)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須第一發(fā)明人)。
(3)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chuàng)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作文大賽中獲優(yōu)勝獎(含)以上;或在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三等獎(含)以上。
(4)藝術、體育類特長類:藝術類需要參加北京大學全國中學生藝術周、清華大學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并獲得三級(含)以上證書。體育特長類:高中階段在浙江省中學生運動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上獲前3名(限個人項目),或高中階段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
三、招生專業(yè)和計劃
2016年總計劃數(shù)為390名,其中文科150名(其中非師范類40,師范類110),理科240名(其中非師范類120,師范類120)。具體招生專業(yè)如下:
科類 | 分類 | 招生專業(yè) | 計劃數(shù) |
文科 | 非師范類 | 歷史學 | 15 |
文科 | 漢語言文學 | 15 | |
文科 | 經(jīng)濟學 | 10 | |
非師范類文科 合計 | 40 | ||
理科 | 非師范類 | 數(shù)學與應用數(shù)學(基地班) | 15 |
理科 | 物理學(基地班) | 15 | |
理科 | 化學 | 15 | |
理科 | 工程力學 | 15 | |
理科 | 生物技術 | 15 | |
理科 | 水產(chǎn)養(yǎng)殖學 | 15 | |
理科 | 經(jīng)濟學 | 10 | |
理科 | 工程管理 | 10 | |
理科 |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 10 | |
非師范類理科 合計 | 120 | ||
文科 | 師范類 | 人文教育(師范) | 30 |
文科 | 小學教育(師范) | 40 | |
文科 | 學前教育(師范) | 15 | |
文科 | 英語(師范小學師資) | 25 | |
師范類文科 合計 | 110 | ||
理科 | 師范類 | 小學教育(師范) | 40 |
理科 | 學前教育(師范) | 15 | |
理科 | 英語(師范小學師資) | 15 | |
理科 | 科學教育(師范) | 25 | |
理科 | 地理科學(師范) | 25 | |
師范類理科 合計 | 120 |
按 “三位一體”招收的學生,不參與一學年后的大類分流,限在“三位一體”招生專業(yè)中申請轉專業(yè),其中,師范類與非師范類之間不能互轉。具體按學校相關文件執(zhí)行。
四、報名辦法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
考生請在非師范類文科、非師范類理科、師范類文科、師范類理科四類中,選擇一類,進行報名,不得兼報。
2.網(wǎng)上報名:報名考生登錄寧波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http://zsb.nbu.edu.cn,根據(jù)網(wǎng)上提示的“三位一體”報名流程進行報名,報名信息填寫完畢后用A4紙打印。
3.材料遞交: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須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寧波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具體書面材料如下:
①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的申請表;
②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情況;
③身份證復印件;
④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⑤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證明;
⑥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jīng)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shù)控制在1000字左右,必須手寫,不接受打印稿。
4.材料裝訂:將書面申請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裝訂時將申請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
5.材料郵寄:只接受郵政特快專遞即EMS,時間以當?shù)剜]戳為準;寄送地址: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qū)風華路818號,寧波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574-87600233,郵編:315211。(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可查詢申請材料寄到情況,申請材料不退還,請留好備份。)
五、選拔程序
1. 書面評審:學!叭灰惑w”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根據(jù)考生的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競賽獲獎情況、中學階段綜合表現(xiàn)以及個人陳述情況,進行評定,原則上按照非師范類文科、非師范類理科、師范類文科、師范類理科四類的計劃數(shù)1:6比例,確定學!叭灰惑w”綜合評價招生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名單。
高中階段在學科競賽、科技創(chuàng)新、語言文學、藝術體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考生,經(jīng)專家委員會認定,直接獲得我!叭灰惑w”綜合測試資格,不占通過書面評審的人數(shù)比例。
書面評審結果通知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wǎng)上發(fā)布,考生可通過學校本科招生網(wǎng)“三位一體”招生報名系統(tǒng)查詢。
2. 綜合測試: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綜合測試。綜合測試以面試為主,成績滿分為100分。綜合測試結束后,分別按照非師范類文科、非師范類理科、師范類文科、師范類理科四類的計劃數(shù)1:5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圍原則,分別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學校本科招生網(wǎng)查詢綜合測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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